今年,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联动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药品等群众关心的领域,并面向社会广泛收集线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目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联合县传媒中心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报道,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
“发现有4份合同存在延期支付的情况,通过调查得知,董司村已对这4份合同及时发出了催缴律师函。”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主任周继峰表示,后续将继续跟进,避免村集体资产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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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海盐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不规范、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目前,全县35个村经济合作社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周继峰表示,截至目前已组织检查8次,受理群众来访2起,移交问题线索1件。
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管理涉及到每家农户的切身利益,为此,海盐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村集体资产监管领域的重要作用,通过农村“三资”管理系统“浙农经管”建立起农村集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从决策管理到合同管理、从事权管理到财务管理、从过程管理到监督管理环环相扣,涉及资产的每一项变动,都有决议、有审批、有合同、有记录。
近日,“浙农经管”预警平台显示,武原街道某村存在合同履约不及时的问题,平台发出了黄色预警信号,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预警信息推送给该村。
“村里要在1个月内办结事项,经过镇、县两级的确认,才能取消预警。”周继峰告诉记者,“浙农经管”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各级都可实时查看属地各村的每一笔财务收支、每一项资产变动等情况,实现贯穿式监管。“今年,我们还把‘浙农经管’的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各村(社区)的采购支付、工程支付等6类28项支付业务也要在‘浙农经管’进行审批,完善了村级财务的监管体系。”周继峰表示。
“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推进专项治理,查纠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健全完善村经济合作社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东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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