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四风”建设打造清廉校园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4

  近年来,海盐县教育系统围绕“清廉浙江”“清廉海盐”以及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清廉学校”的决策部署,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清廉教育”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盐教局委〔2018〕18号)和《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的工作意见》(中共盐教局委〔2018〕47号),倾力打造“清廉教育”,建设“清廉校园”,为海盐成功完成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督导检查打下扎实基础。

  一、以“干部队伍”为根本,建设清明政风。一是强学习,提高站位。组织教育系统中层及以上干部及时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邀请相关老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专题辅导讲座,加深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素养。二是强党性,提升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2019年下半年针对教育系统59个党组织集中开展了“政治体检”,下发整改通知单59份,提出整改意见145条。并及时升格系统内5个党总支和2个学校党委,新发展35名党员,进一步规范学校党组织建设。三是强责任,落实主体。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联系学校校(园)长等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学校清廉教育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督促全体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

  二、以“阳光工程”为基础,建设清净校风。一是推行阳光系列工程。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阳光从教、阳光招聘、阳光评审、阳光收费、阳光采购、阳光食堂”等教育阳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权力“瘦身”和责任“强身”。二是规范党务校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科学性。明确要求各学校做到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和监督全方位,全面打造“阳光教育”。今年以来,各校共公开事项53条,涉及内容十二个方面。三是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建立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每年5月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重点对学校食堂账目管理、学校小型维修工程、临时聘用人员等领域开展针对性排查,同时对前一年排查的风险岗位和风险点整治结果进行“回头看”。

  三、以“师道永恒”为理念,建设清正教风。一是重管理到位。将“一身正气、廉洁治校”的精神融入到学校管理中,及时修订《进一步提高师德师风建设实效的实施意见》,并充分运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每周例会、道德讲堂等载体,将清廉教育的内容融入师德培训教育。并抓好工作落实,如学期初与各校签订“师德师风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每年高考结束后、教师节前夕等第一时间发放拒绝“谢师宴”倡议书等。二是重人才选拔。建立“学校干部统一调配”机制,出台《海盐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盐教〔2018〕48号),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实施统一管理,中层轮岗交流,提拔城镇学校青年骨干到农村学校担任领导职务,树好选人用人新风气。组织开展“十佳师德楷模”和“十佳优秀班主任”选拔表彰活动等,及时营造共建共享清廉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执纪问责。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近三年来,立案8起,政务处分8人次。继续深化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近年来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查处教师参与有偿家教5例,同时加大了对教师参与“网商”、“微商”的整治力度,对顶风违纪的教师和学校严肃查处、严厉追责。

  四、以“勤学正气”为指导,建设清新学风。一是丰富德育教学。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清廉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实施海盐地方课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育教材》、嘉兴地方课程《红船精神进校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船精神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开展经典诵读,打造传统节日文化,组织红色研学,厚植爱国主义情感,并结合各学校的办学特色,开展各类特色课程,根植“崇清尚廉”思想。二是深耕校园文化。开展清廉示范校园建设,并以点带面,通过建立清廉校园交流论坛等制度,因校制宜推进清廉校园阵地建设。深化“家规家训进校园,一校一品展风采”活动,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画、微信公众号等教育平台,定期发布诚信为本、崇尚廉洁的教育资源,营造浓厚的清廉校园氛围。三是融进学业管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做到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严格学业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在全省率先探索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工作,围绕“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四个维度,制订评价细则,建立过程性评价。严格考试管理,在学业水平考试、招生考试前认真开展考前“三教育”,组织全体学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筑牢全体学生洁身自爱、诚信守法的思想道德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