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盐县纪委(海盐县监察委员会)
综合档案室
档案数据管理维护制度
一、数字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分别负责管理和维护,确保电子档案数据安全。
二、各门类数字档案经质量检查合格后,录入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由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
三、修改、删除数字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操作。
四、数字档案数据保存应至少制作三套备份(一套硬盘,两套光盘),备份介质分开保管,一套异地保存。
五、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