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据网上查询利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30

中共海盐县纪委(海盐县监察委员会)

综合档案室

档案数据网上查询利用制度


一、数字档案室提供本单位各类非涉密室藏档案网上查询利用。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经审核确认开通个人上网查询帐号,网上登录进入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查询数字档案。外单位人员查询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相应查询操作。

三、外来人员利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查询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后台管理提供相应权限的内容。

四、查询限制开放数字档案和纸质档案需在网上提出查阅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提供查询利用,借出纸质档案还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

五、网上数字档案仅供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不得外传。

六、通过网上数字档案查询的电子档案,如需提供法律凭证作用,必须盖有本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七、查阅者查阅档案后,需认真填写《电子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八、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利用效果反馈记录,并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