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忠诚坚定勇担责  重整行装再出发

以新作为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在中国共产党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7日)

李乐伦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7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

今年1月11日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召开纪委全会,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县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陈玲芳书记代表县委,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敢腐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

(一)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上级和县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不偏不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与不足62个,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整改,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县委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积极发挥监督执纪对中心工作的推动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制定出台《海盐县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8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予以责任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广泛调查研究,通过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热点难点,及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廉政隐患,全年共发放调查问卷2035份,收集意见建议1131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关,全年共对32名拟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1767名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以及215家先进单位、788名先进个人进行廉政把关。

(二)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更加统一。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海盐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整合县监察局和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职责和力量,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了转隶人员、机构、职能的全融合。及时做好问题线索交接工作,建立阶段性移送机制,县检察院后续收到的反映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件定期移送县监委。根据监督执纪和监察业务运行相关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规范使用谈话、询问、讯问等监察措施。重点对西塘桥街道八团村村民委员会原工作人员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进行立案调查。

(三)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责任传导机制更加健全。协助县委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推动县级领导“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协助县委制定市纪委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建立部门(单位)、镇(街道)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负面清单制度,开列80项负面清单要点,压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切实做好近身监督、实时监督、精准监督、常态监督。建立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责工作机制。深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工作,共听取15家单位“一把手”的情况汇报并现场质询。将公开述责、专题汇报等责任传导机制延伸至各基层党组织,有效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坚持责任落实“痕迹化”管理,不断完善“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考核内容,梳理确定年度责任116项。参加市纪委“两个责任”在线通第一批试运行,指导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做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更加清新。坚持抓常抓长,既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严肃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老问题,又注意发现和纠正“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印发《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常态化正风肃纪检查的通知》,明确15项正风肃纪重点内容,通过县镇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全年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337次,发出督查通知单26份。瞄准“四风”问题易发领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建立“互联网+”的“四风”监督新模式,通过微信“随手拍”,织密群众监督网。召开全县财经纪律专题培训教育大会,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会同县教育局党委开展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培训,强化重点领域纪律教育。积极发挥微信“普纪微讲堂”专栏的品牌教育作用,使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把作风建设与家风建设结合起来,编辑完成以张元济等4位海盐名人廉洁家风故事为主要内容的家规家训绘本,开展“家规家训进校园”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本地传统家规家训的教育和浸润作用。

(五)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反腐败震慑效果更加凸显。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全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使用第一种形态336人次、第二种形态43人次,分别占处理总人数的79.4%和10.2%。保持执纪审查节奏力度,立案审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3件,处分党员干部78人,19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提高信访举报件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指导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机构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解剖麻雀的方式,驻村调研村级组织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点带面督促各镇(街道)清点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追回历年拖欠租金252.97万元。监督推动村级组织开展权力清单编制、清理集体账户、清点资产租赁、清查涉农资金、清除利益冲突等“五清”工作。

(六)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覆盖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牵头对省委巡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制定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组建县委巡察组,建立“一次一选配,一次一授权”的组长选任机制。全年共完成对21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发现4个方面233个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巡后工作机制,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二级巡察”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巡察格局。深化派驻全覆盖监督工作,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完善《专项检查通知书》《专项检查建议书》等“两书”机制,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及其他风险领域的专项检查力度,发挥靠前监督的“探头”作用。

(七)积极打造执纪铁军,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出台《纪委常委工作守则》《中共海盐县纪委议事会议规则》等制度文件,发挥领导班子核心、引领、示范作用。注重机关党建,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清风讲坛、啄木鸟论坛、纪检业务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开展涉纪涉法“两培训”,先后组织249人次参加杭培中心、市纪委各类培训,实现系统内全员轮训。规范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工作,对全县科局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87人次。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认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强化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严明审查纪律,安全文明办案,切实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年来,海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树立“开放”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有利于海盐快速发展、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有利于群众合法权益为工作导向,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主动作为,积极解决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县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履职尽责的结果,也是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齐心协力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和氛围还有待增强;一些党组织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抓早抓小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改进;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仍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担当的勇气和能力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需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深刻阐述了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党中央在十九大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至关重要的政治任务,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扛起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第一,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第二,必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管党治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必须更加自觉地用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懂弄通做实,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思路、推动落实的有力举措。第三,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全面从严治党要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不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第四,必须全面具体准确地把党章要求落实到执纪监督问责之中。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对纪委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党章规定的“三大主要任务”,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上级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聚焦正风反腐、聚焦标本兼治、聚焦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三优”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障县委中心任务贯彻执行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好人主义等问题,促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廉政审核工作,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全县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以党内政治生活为监督切入口,推动制定党内政治生活清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镇(街道)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着重对民主集中制及“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

保障上级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对“十大战役”等县委中心工作及重大改革任务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紧盯“关键少数”,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执行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对中心工作不落实、推进改革不力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并通报曝光。落实好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聚焦隐形变异“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违规公款吃喝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回潮复燃。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着重纠正深化改革、污染防治、扶贫帮困、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狠抓“关键少数”,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完善正风肃纪常态化检查机制,加大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和“一案双查”问责力度。统筹调配各方监督力量,组建专业、稳定的检查队伍,督促各单位开展正风肃纪自查,深化齐抓共管的正风肃纪工作格局。

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根本,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访贫问苦、问计于民,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干群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严明群众纪律,严肃查纠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等民生方面问题,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紧紧依靠群众,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通过持续发挥“四风随手拍”等监督举报平台作用,构建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为深化作风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以“立村规民约、建清廉乡村”“廉政文化进家庭”等主题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导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一步做好家规家训宣传运用,开展家规家训“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反腐败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效遏制增量、削减存量。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公共财产支出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提高信访调查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有效化解重信重访。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加强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审理流程和文书制作,对案件定性量纪严格把关。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着力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下功夫。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激发单位主体在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中的主动性。加强与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党委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实施”的责任链条和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效果。

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按照《中共海盐县纪委监督执纪案后工作意见》,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等工作机制,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规律,查找对应领域内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建章立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发挥制度治党优势。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依托“互联网+”宣传视教新模式,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底线意识。着重抓好我县范围内较大系统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培训,深化纪律教育成果。实施法纪教育基地项目更新,健全机制及时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四)始终抓牢“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指导,以点带面,推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点题分责”机制,推动建立党委(党组)定期听取廉政项目推进情况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督促“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以“真干”“实干”为导向,修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积极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压实村(社区)、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等党组织主体责任。

强化各级监督责任。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督促持续深化“三转”,改进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完善县纪委常委联系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机制。加强对上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全力支持保障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继续开展落实监督责任“一镇一品”“一组一品”工作,充分调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在全县面上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督工作品牌。

(五)巩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不断提升专责监督的广度深度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在省、市统一部署下,继续承担先行先试责任。按照省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探索实践和总结提升,找准深化试点工作的主攻方向,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严格按照省监察业务运行规范,依法行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重点探索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强化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效对接。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

加强县委巡察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县委巡察机构,配齐配强巡察队伍,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突出政治巡察,以党组织领导班子为重点,围绕各类改革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服务、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综合巡察全面反映情况,专项巡察做到有的放矢,巡察“回头看”做到定点突破,真正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做好巡后文章,通过问题移交单、函告单等形式,跟踪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时保质开展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到位率,增强巡察整改的刚性。

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通盘考虑,选优配强干部,明晰职责定位,增强派驻机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派驻监督活力。将“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中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审核权下放,突出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监督,并做到准确“画像”。加大派驻专项监督力度,着重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协助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发现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认真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五清”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村级巡察,严肃查处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民建房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把整治“微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落实扶贫帮困政策不坚决不到位,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会同组织部门进一步健全村(居)监委履职机制,强化“村社在线”等微信群工作交流平台的作用发挥,切实提升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意识和水平。对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围绕人财物等核心权力集中、群众关注度较高、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国有资产清查建档规范管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对农村“三资”清理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整改落实,规范权力运行,补齐发展短板。

(七)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提升政治素质。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理想,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全过程。注重机关党建工作,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发扬严细深实、艰苦奋斗的作风。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

增强履职本领。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机制,探索有效管用的培训形式,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更新补充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深入学习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打造一批“复合型”专业人才。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履职尽责,确保每一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主动及时发布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提高社会群众知晓度,不断凝聚社会群众反腐合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培养和管理工作,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既严把入口,又畅通出口,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强化监督制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等各项规定。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加大谈心谈话力度,深化系统内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负面行为清单”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自觉担负起干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切实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名 词 解 释

【党章规定的“三大主要任务”】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家规家训“六进”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家规家训工作成果,以优良的家风促党风正民风,由县纪委牵头开展家规家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活动。

【“点题分责”机制】  领导干部根据“一岗双责”的分工,就分管领域提出需着重完成的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年中跟踪、年底评估。

【“五清”工作】  梳理小微权力清单,清理村级集体账户,清点集体资产租赁,清查涉农资金,清除利益冲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监督机制。